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网络中心 作者: 网络中心 类型: 其他 发表: 2005-1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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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2006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且符合相关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须确定两门加试科目;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招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招生人数 2006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00名(含计划内及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各学科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凡本科毕业生且具有一定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报名地点 全国各报名点 五、报名办法 (一) 网报时间:2005年10月10--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http://www.chinayz.com.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届时详见国家教育部网上通知。 (二)现场报名日期:2005年11月10—14日到报名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考费,现场确认。具体事宜考生可向当地报名点咨询。。 (三)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将有关报考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寄至第一志愿报考单位。 (四)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通知。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6年1月14—15日,具体要求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四)复试: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内容为:1专业课笔试;2综合素质面试。3同等学力加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科目:1医学专业: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生理学、免疫学(由学校根据初试科目确定其中两门加试课程);2 口腔专业: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修复学。 七、有关政策 (一)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达到国家录取标准且被我校录取者,一律享受公费待遇。 (二)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除委托、定向生享受原单位工资外)一律发放普通奖学金,我校还另行评定发给优秀奖学金和助管津贴,奖励面达35%。 (三) 学费标准:基础医学和工学各专业自费生每年6000元,临床、口腔、药学各专业自费生每年8000元;委托培养考生每年学费均为8000元 。 (四)我校每年选派部分优秀硕士生赴日本高知大学公派留学一年。 八、其它 (一)佳木斯大学网址:http://www.jmsu.org 研招办E-mail信箱:jmsdxyjsc@126.com (二)单位代码:10222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街148号 邮政编码:154007 (三)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电话:0454—8780465、8618499 传真:0454—879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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