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贯彻佳木斯大学党委《关于在机关开展"三服务"活动决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三服务"工作结合中心职能制定实施细则。
一、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出车率,为教学,教师服务。
二、严格管理,提高通勤车及公务用车的正点出车率,保证教职工按时到校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克服困难,规范化办好大学幼儿园为年轻教师服务,解决青年教师子女入托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开展好保险代办工作,及时做好学生出险理赔服务工作。
五、为教职工及学生出行,返乡提供方便,积极售票所工作促进铁路深入做好大学教职工,尤其是学生寒暑假及节假日的售票工作。
六、继续做好办公电话维修维护工作,做到及时与网通沟通提高装机、维修及办理各种手续的效率,做好各种突发通信故障的维修工作,更好地为教学办公及科研服务。
七、收发室工作做到服务更加热情工作更细致、准确,提高信件及刊物的投递准确率,继续做好各种快件的收发工作。
八、定期开放各展馆,充分展示佳木斯大学的办学成就,通过学习参观,使广大教职工学生了解佳大,增强爱校意识,树立佳大人良好形象。
九、各展馆为教师、学生、教学创建一个标准的实践环境,配合各学院完成实践教学任务。配合各院部处党团活动,接待各种会议,接待外宾等。
行政管理服务中心
2007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