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我校正式下发《关于印发《佳木斯大学机关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值班制度》的通知》(佳大办政字[2007]17号,以下简称《通知》)。并以附件形式印发了《佳木斯大学机关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值班制度》、《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电话职责要求》、《学校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学校行政总值班安排表》。
《通知》指出,为深入推进全校“三服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全校教学、科研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使教师、学生的学习、生活得到保障,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佳木斯大学机关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值班制度》。
《通知》公布了学校值班人员、电话、地点和岗位职责,对值班的服务内容、工作程序进行了详细安排,并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还对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提出了职责要求,并公布了《学校行政总值班安排表》。
责任编辑:孟凡奇
